第一条 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协会有关薪酬核定、薪酬计算、薪酬发放,除另有规定外,一律按本制度执行。
第二条 原则
1、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。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特点,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,以适应不同工作需要。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,以实现关键目标。
2、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。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,承担更大责任,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。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,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。在准确传达协会管理要求的基础上,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。
第三条 协会采用月薪制度,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。
第四条 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由协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(如个税、社保等)。
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协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。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。
第六条 薪酬的构成
1、员工薪酬由月薪资、福利、奖金组成。月薪资由基本工资组成。
2、员工福利: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协会内部福利。
(1)法定福利:包含五险一金:社会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。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。
(2)协会福利:包含住房补贴、交通保险、用餐补贴等。
第七条 薪酬发放
1、薪酬的发放: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。
2、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: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日起至本月结束。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。
3、薪酬个人所得税、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,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