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住房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城管和综合执法局、前海管理局,各区(新区)环保水务局,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,市水务局有关单位,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》,切实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,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、水污染治理以及海绵城市建设水平,按照年度工作安排,我局现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。请你单位按照《2019年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(附件)要求,认真组织落实,并及时报送检查处理结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9年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深圳市水务局
2019年3月6日